金屬頂梁
金屬頂梁是用于煤礦采煤工作面、 位于單體支柱之上頂板之下、 傳遞項板壓力的支撐梁, 是煤礦采煤工作面支護項板用的頂梁。
標準鉸接頂梁用Ⅱ型鋼和周期扁 (102 × 7.55mm)作梁體,用合金結(jié)構(gòu)圓鋼和大型扁鋼 (16
× 175mm)作梁頭;非鉸接頂梁按需方圖紙加工制造。一、分類
l 、按連接方式金屬項梁可分為鉸接頂梁和非鉸接頂梁兩種。
2 、按頂梁梁體截面形狀金屬頂梁可分為 A型、 B型、 C型、 D型頂梁四種。二、術(shù)語
1 、鉸接式頂梁:梁體端頭焊有鉸接結(jié)構(gòu)部件的頂梁。
2 、非鉸接式頂梁:梁體端頭無鉸接結(jié)構(gòu)部件的頂梁。
3 、單梁:單根的頂梁。
4 、主梁:由主副梁構(gòu)成的頂梁中,主要起承載作用的梁。
5 、副梁:由主副梁構(gòu)成的頂梁中,主要起連接作用的梁。
6 、頂梁長度:鉸接式頂梁長度系指頂梁兩端銷孔中心距;非鉸接式頂梁長度系指頂梁全長,用“ L”表示。
7 、單梁載荷: 單梁梁體在規(guī)定的試驗方法和性能要求下, 梁體應承受的外加集中載荷。
包括:
F 1 —— 單梁最小載荷; F 2 —— 單梁最大載荷; F 3 —— 單梁破壞載荷;
F 4 —— 單梁反復加載載荷;
8 、相互鉸接的頂梁在規(guī)定的試驗方法和性能要求下,鉸接部應承受的外加集中載荷。包括:
F 5 —— 鉸接部最小載荷; F 6 —— 鉸接部最大載荷; F 7 —— 鉸接部破壞載荷;
F 8 —— 鉸接部重復加載載荷;
三、產(chǎn)品型號表示方法
l 、產(chǎn)品型號中符號說明
金屬頂梁型號中各種符號及其含義如表 1-4 —16所示。
表1-4-16 金屬頂粱型號中各種符號及其含義
代號 |
含義
金屬 |
代號
J |
含義
絞接式 |
代號
A |
頂梁型式
A 型 |
代號
W |
含義
網(wǎng)狀頂梁 |
D |
|
|
|
B |
B 型 |
S |
雙楔頂梁 |
|
頂梁 |
F |
非絞接式 |
C |
C 型 |
Z |
十字頂粱 |
|
|
|
( 非標 ) |
D |
D 型 |
F |
防飛楔頂梁 |
2、產(chǎn)品型號主要同“產(chǎn)品類型代號”、“第一特征代號”、“第二特征代號”、“主參數(shù)代號”四部分組成。若如此劃分還不能區(qū)別不同產(chǎn)品時,允許增加“補充特征代號”、“修改序號 ”以示區(qū)別。編制方法如下:
600 |
800 |
1000 |
1200 |
1400 |
1600 |
1800 |
2000 |
2200 |
2400 |
2600 |
2800 |
3000 |
3200 |
3400 |
3600 |
3800 |
4000 |
4200 |
4400 |
注: DJB型號規(guī)格為 800mm、1000mm、1200mm等; DJA型號已不采用。五、驗收
( 一) 檢驗證件
金屬頂梁的證件檢驗主要是對煤安證、 產(chǎn)品合格證、 出廠檢驗報告、 使用說明書及相關(guān)技術(shù)資料的檢驗。
( 二) 包裝( 標志) 檢驗
1 、鉸接式頂梁在鍛壓接頭和耳子上,鍛壓出清晰的漢語拼音廠標和出廠年份標志,字符采用 20號字體 ( 位置不夠時,可將字體改小 ) ,字符凸出高度不小于 2mm。
2 、非鉸接項梁應在梁體側(cè)面用油漆噴涂出型號、規(guī)格、廠標和出廠年份標志,字符大小視部件尺寸而定。
3 、頂梁產(chǎn)品帶有申請獲準的煤礦安全標志,其標志符號可直接鍛壓在零件上,字符凸出高度不小于 2mm,也可采用標牌直接安裝固定在頂梁側(cè)面梁體上。
4 、頂梁出廠時允許采用符合國家鐵路運輸規(guī)定簡易捆扎。調(diào)角楔部件可用粗于 10號的鐵絲串起,每 30~ 50個捆成一捆。
5 、每 1000 根( 含不足 1000根的余數(shù) ) 頂梁應帶有《產(chǎn)品合格證》和使用說明書各一份。
6 、頂梁應打緊銷子,包裝或包扎牢固,擺放平穩(wěn)。
( 三) 實物外觀檢驗
1 、頂梁表面應平整、無毛邊、毛刺、焊渣、焊瘤、氧化皮等物。
2 、頂梁表面應涂漆 ( 銷子、調(diào)角楔除外 ) 、漆層粘附牢固。
3 、任意兩根鉸接頂梁放在工作平臺上應能順利插入銷子和調(diào)角楔實現(xiàn)鉸接,鉸接的頂梁沿銷子上下轉(zhuǎn)動自如,無明顯扭轉(zhuǎn),退楔退銷子靈活無卡阻。
4 、相互鉸接的頂梁應能隨意互換,任何兩根頂梁鉸接后,在水平面內(nèi)一根頂梁對另一
根固定頂梁向左、向右可調(diào)整角度均不小于 3°;當插緊調(diào)角楔使其與左、右耳和接頭鉸接部
位的工作面相接觸時, 根據(jù)進楔量不同可使一根頂梁對另一根固定頂梁在垂直面內(nèi)向上、 向下可調(diào)整角度均不小于 7°;調(diào)整進楔量時應保證調(diào)角楔小端露出量不小于 25mm。
( 四) 內(nèi)在質(zhì)量要求
頂梁內(nèi)在質(zhì)量包括硬度、單梁最小載荷、單梁最大載荷、單梁破壞載荷、單梁反復加載載荷、鉸接部最小載荷、鉸接部最大載荷、鉸接部破壞載荷、鉸接部重復加載載荷等。
l 、梁體、調(diào)角楔和銷子的硬度如表 1-4 — 19所示。
表
1-4-19 粱體、調(diào)角楔和銷子的硬度
|
頂梁型式 |
L |
≥ 1000mm |
700mm |
≤ L<1000mm |
600mm |
≤ L<700mm |
A |
型 |
250 |
|
350 |
|
390 |
|
B |
型 |
300 |
|
420 |
|
470 |
|
C |
型 |
200 |
|
280 |
|
310 |
|
D
(2) |
型
單梁最大載荷 |
150 |
|
210 |
|
230 |
|
A |
型 |
350 |
490 |
550 |
B |
型 |
400 |
560 |
630 |
C |
型 |
250 |
350 |
390 |
D |
型 |
200 |
280 |
310 |
頂梁型式 |
A型 |
B型 |
c型 |
D型 |
試驗次數(shù) |
30 |
35 |
25 |
20 |
|
頂梁型式 |
鉸接部最小載荷 |
F5 |
鉸接部最大載荷 |
F6 |
A |
型 |
115 |
|
200 |
|
B |
型 |
170 |
|
250 |
|
C |
型 |
100 |
|
115 |
|
D |
型 |
85 |
|
100 |
|
(2) |
鉸接部最大載荷 |
|
|
|
|
鉸接部最大載荷 F6 不得低于表 1-4 — 23的規(guī)定。 在該載荷作用下,鉸接部零件不得損壞, 焊縫不得開裂。
(3) 鉸接部破壞載荷
鉸接部破壞載荷 F7 應大于 F6;破壞時不允許脆性斷裂。
(4) 鉸接部重復加載載荷
鉸接部重復加載載荷 F8 =1. 1F5,鉸接部重復加載次數(shù)應符合表 1-4 — 22的規(guī)定。在規(guī)定次數(shù)內(nèi)焊縫不得開裂,項梁應無損壞。
( 五) 數(shù)量檢驗
1 、計量方法:計根。
2 、尺寸允許偏差
(1) 絞接頂梁長度允許偏差± 4mm,非絞接頂梁長度允許偏差± 8mm。測量長度:從頂梁兩眼中心量取長度。
(2) 頂 梁 應 能 滿 足 與 摩 擦 式 金 屬 支 柱 和 單 體 液 壓 支 柱 頂 蓋 內(nèi) 口 配 合 尺 寸
86mm(-0.7mm~